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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 1237 反映人: 群众 咨询时间: 2017-11-27
反映标题: 小作坊污染环境
反映内容:

举报任县西望村一家锯木头小作坊,产生的木屑污染环境,望相关部门调查解决。

答复单位: 邢台市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时间: 2017-11-29
答复内容: 您好,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及时转办,邢台市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馈结果如下:经查,我们立即对该作坊生产设备进行了拆除,并对该作坊采取了“两断三清(即断水、断电、清除产品、清除原材料、清除设备)”。如您对我们的答复有疑问,请与我们联系,联系电话1234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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