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2月23日,省政府采购办公室召开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调度会,确定了邢台市、沧州市为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推广试点市,定州市、平山县、柏乡县为试点县。
按照《省政府采购办公室关于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推广方案》的要求,省采购办、省财政厅信息中心根据试点市县的个性需求,研发市县版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系统,并组织开展对试点市县财政部门和试点单位的培训,10月1日-11月25日,试点市县进入平台试运行阶段。
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建立,将会全面提升我市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水平。真正实现政府采购“全流程操作电子化、全过程监控网络化、全覆盖业务一体化”,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、采活动,降低办事成本,提高工作效率,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。